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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張五常和郎咸平(二) - [思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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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的一些理论被网虫抨击,其实是冤枉了他的。如张五常坚持认为不能实行新劳动法,实行必然损害中国的出口,一批工厂倒闭,冲击就业和税收,进而冲击国家经济,这就是从事实出发的一个推理过程。中国企业长久以来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为世界的血汗工厂,虽然不免受剥削,然而借助贸易顺差的吸金作用,中国顺利的提高了税收,虽然国强民不富,却也不再是昔日的贫穷。倘若这廉价的劳动力不再充足,这些工厂倒闭,必将制造大批的失业人群,进而影响到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
这个推理本身是不错的,然而中央既然把提高底层劳动者收入作为一个大任务来抓,就必然有他的道理。事实上,也正如张五常先生所观察到的,蔬菜价格一直在上涨,间接反映了劳动者,尤其是大多数有劳动能力的农民收入是在增加的。如何挣钱的?不知道,这个没有具体统计。张五常教授还说,实际上工资占整个社会gdp并不是只有百分之二十那个样子,倘若是把各种不交税的收入(注意,此处并非总是灰色收入,很多是广大底层劳动者劳动所得的血汗钱)都算上的话,大概能占到40%。我虽然不知道这个具体数字的来源,然而张先生考证是比较厉害的,权且相信。
若是按照张先生的这个数字来计算的话,那么劳动者的工资近年来是大大上涨了的。劳动也是一种商品,既然价格上涨,想必是缺乏了。这也被我叔叔去深圳打工的经历所证实。血汗工厂很多都难以为继,除了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不再优惠,加上人民币升值,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工人跳槽频繁,觉得干下去没有前途的工作不再有人愿意做下去,每家公司和厂都在招人。找人已经成为这些公司一个很大的财务负担。这种情形还可以被另一个事件所证实,就是越南等国偷渡和非法用工案件的报道增加。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是向西方们偷渡和合法移民的大户,现在情况居然要有所改变,如果这样下去,即使政府不出台新劳动法,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也无法承受越来越高的行情的。
那么新劳动法究竟会不会成为压垮这些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呢?
个人认为不会。其理由有:首先,中国人有一个社会现象很值得重视,就是民不告官不究,对于一些小的违法事件,中国人通常是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甚至逃避打官司,忍气吞声。正面效应是节约司法资源,负面效应是造成实际上的有法不依。客观原因是司法成本过高,打官司比直接放弃还麻烦。具体到劳动纠纷,也有这个情况。打工者更喜欢用脚投票而不是见官处理。这就决定了新劳动法被执行的范围有限,新劳动法的执行,不是被大量突然增加的违法活动和当事者上诉所推动,而更多的是被政府部门的监管,被企业本身的制度和“面子”所推动,比如一些跨国著名企业和国有大中型公司。这些公司的劳动者多从事脑力劳动,文化素质较高,可以调动社会资源较多,新劳动法,将大大推动这部分人的薪酬上涨和福利提高。而这部分企业并不是受到冲击最大的。受到冲击最大的,偏偏是那些维权意识较弱的底层劳动者所在的血汗企业,然而他们招工本来就难了,迟早要淘汰的,还在乎早这几天吗?这就是为什么新劳动法出台之后,反对声音最强烈的是如玖龙纸业这样的大企业。因为这些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薪水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问题,要受到严密监管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而也只有这些中高层管理人员,才有资格和企业讨价还价,对新劳动法深钻细研,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在猎头市场上不愁卖个好价钱。
其次,新劳动法覆盖面有限。这次新劳动法修订,最令一些人反对的条款,莫过于被企业雇佣十年后需要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有劳动者可以跟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前一条是要将用人单位栓在劳动者上,为企业工作十年后,劳动者便可以无需担心被辞退,后者是给劳动者更多用脚投票的权利。而前一条,已经有华为做出了应对,后一条,企业照样是可以想办法的。可是有多少劳动者想要在一个企业工作十年以上呢?据我的常识里,一般只有国有企业、学校、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军队这些行业才有雇佣期限如此长久,其他的企业,一般不到十年,劳动者便抽身而去另谋高就了。能在一个企业呆十年以上的人并不多,像微软、IBM、索尼,国内的中石油、宝钢、华为、中兴等这样的大企业,职位在中层及以上,这样的人才更有坐十年沙发的潜质。具有一定的事业基础,福利待遇本来就算不错,如果从25岁参加工作算起,到了35岁,这类人正是事业峰顶,很多估计更倾向于跳槽来加薪加地位,未必在乎那个铁饭碗。
再次,新劳动法存在被企业合理规避的可能。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来,大企业更倾向于对中层以上人员履行新劳动法的义务。于是我们已经看到,华为自任正非开始重新竞岗。想要规避劳动法,企业还是有一定天赋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小企业几乎用不着考虑,因此,可以推断,新劳动法对企事业单位影响不会太大。
那么新劳动法是不是等于一纸空文呢?不是这样的。新劳动法的效用很可能体现在,一、提高了劳动者在不同企业行业间流动的愿望,因为离职开始更容易了;二、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的劳动者会更多衡量去留的利弊,客观上可能促进企业留住劳动者;三、新劳动法体现出来的思想让更多工薪阶层期求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本来对劳动法所知甚少,这次修订后,铺天盖地的讨论客观上成了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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